婚嫁雙方因居住地相隔遙遠,乃約集到一地,舉行婚禮,稱為「就親」。《董西廂》卷三:「今朝正是個成婚日,那家多應,管准備那就親筵席。」元.關漢卿《裴度還帶》第四折:「狀元下馬就親,洞房花燭,燕爾新婚。」
入贅為婿。《通俗編.倫常》:「俗謂出贅外家曰就親。」清.李漁《凰求鳳》第一八齣:「那一晚喬家小姐,見我不去就親,不知怎麼樣嗟怨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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