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職官的名稱:(1) 清代維持京師治安的官。(2) 清代將軍、總督、巡撫的僚屬。分文武兩類,文巡捕掌傳宣,武巡捕掌警察。
清末租界中外國人僱用的警察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巡查搜捕。元.李致遠《還牢末.楔子》:「誰想拳頭上沒眼,把他打死了,被巡捕官軍將我拿住。」
職官名:(1)清代維持京師治安的官。(2)清代將軍、總督、巡撫的僚屬。分文武兩類,文巡捕掌傳宣,武巡捕掌護衛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警察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