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一九七七年美、巴就巴拿馬運河的租金、付款、防衛、管理等問題所簽訂的條約。條約中規定運河由兩國雇員組成的運河管理委員會共同經營管理,至西元二○○○年運河所有權及管理權歸巴拿馬共和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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