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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稚園


幼稚園

  1. 民國一○二年幼托整合前,招收尚未就讀小學的幼童,訓練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及基本能力為目的的教育機構。今稱「幼兒園」。


幼稚園

  1. [名詞]幼兒園。招收四歲到七歲尚未上小學的幼童,訓練他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基本能力的教育機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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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教育幼兒ê所在。


幼稚園

  1. 招收六歲以下兒童,幫助培養良好生活習慣及基本能力的教育機構。

    厥倈仔今年正五歲半,還在該讀幼稚園大班。
    兒子今年才五歲半,還在讀幼稚園大班。

對應華語 幼稚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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