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一種兵制。始於西魏,北周、隋唐沿用。北周府兵是兵民分籍,由軍人自相督率,隸屬軍府管轄,唐代則改為軍民合一,軍納入戶籍,隸屬州縣。府兵選自兵區家富而體健子弟,年二十當兵,年六十退役。不擔任其他徭役,須自備糧食衣裝。平時得農耕、教戰,戰時出征,尚須入京宿衛。《新唐書.卷五○.兵志》:「府兵之制,起自西魏、後周,而備於隋,唐興因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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