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私情左右,不能秉公處理事務。《資治通鑑.卷七十九.晉紀一.武帝泰始四年》:「其有優劣徇情,不叶公論者,當委監司隨而彈之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二十八回:「錫大軍機不好徇情,散了個老虎班知縣,就得了這個缺。」也作「徇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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