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為商鞅變法時,募民徙木,而予金以示信的故事。見《史記.卷六八.商君傳》。後用為取信於民的手段。唐.劉禹錫〈答饒州元使君書〉:「徙木之信必行,則民不惑,此政之先也。」也作「徙木立信」、「移木之信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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