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喪中,因事而暫易吉服,或居喪畢,脫去喪服,換上吉服。見明.孫星衍《尚書今古文注疏.卷二五.顧命》。後人居喪,當與人行慶賀之禮時,多書「從吉」二字於簡帖上。《晉書.卷九十四.隱逸傳.孟陋傳》:「親族迭謂之曰:『少孤!誰無父母?誰有父母?聖人制禮,令賢者俯就,不肖企及。若使毀性無嗣,更為不孝也。』陋感此言,然後從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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