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因公借用或租用私有財產。[例]政府徵用私人財產必須依據法規行事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徵召任用。《史記.卷一二一.儒林列傳.序》:「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。孝文時頗徵用。」《三國志.卷一三.魏書.鍾繇華歆王朗傳.華歆》:「若有秀異,可特徵用。」
政府因公借用或租用私有財產。如:「市政府徵用這層樓做為展覽館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