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速傳送文書、書信的人。宋.洪邁《夷堅甲志二.陸氏負約》:「陸氏晚步廳屏間,有急足拜於庭,稱鄭官人有書,命婢取之。」也作「急腳」。
拘捕罪犯的捕快。宋.洪邁《夷堅甲志一.王天常》:「一夕,夢二急足追至一處,令閉目露坐,無得竊窺人物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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