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傳為宋代罪俘的後裔,散居在蘇浙兩省,不得為官吏及與良民通婚。民國成立,才完全恢復其平等地位。也稱為「惰貧」、「墮民」、「丐戶」、「怯憐戶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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