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府的逮捕證和通告的告示牌,皆稱為「憲牌」。《喻世明言.卷二.陳御史巧勘金釵鈿》:「次日,察院小開門,掛一面憲牌出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