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日塾師懲責學生用的鎮尺。[△] 戒方
戒壇上和尚說戒時的法器,為兩塊小木,一俯一仰,可相擊使鳴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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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舊日塾師懲責學生所用的鎮尺。也稱為「戒方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名
昔日塾師責罰學生用的鎮尺,即為今日所指的「教鞭」。
係無認真讀書,等下會分先生用戒尺打。若不認真讀書,待會兒就會被老師用戒尺打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