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演戲劇或雜技的場所。《隋書.卷一五.音樂志下》:「每歲正月,萬國來朝,留至十五日,於端門外,綿亘八里,列為戲場。」宋.陸游〈出遊〉詩五首之四:「雲煙古寺聞僧梵,燈火長橋見戲場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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