戲曲表演時,演員欲表現內心想法,即背對他人,面向觀眾獨自唸白,稱為「打背公」。後指私下從中取利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七回:「這分田全然是我來說的,我要在中間打五十兩銀子的『背公』,要在你這裡除給我。」也稱為「打背」、「打背弓」、「落背弓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