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於不重要的地位,不予重用。唐.韓愈〈進學解〉:「動而得謗,名亦隨之。投閒置散,乃分之宜。」《痛史》第一回:「不比那失位的昏君,銜璧輿櫬之後,不過封他一個歸命侯,將他投閒置散罷了!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