腳的大指。如:「他的拇趾受傷了,明天的比賽恐怕無法上場。」《福惠全書.卷一六.刑名部.附醫救法》:「魘死者不得近前急喚,當徐徐喚之。不醒,則痛咬其足跟及足拇趾畔,唾其面可醒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