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死者的靈魂招引回來。[例]罹難者家屬在火車失事現場為親人舉行招魂儀式,場面十分哀戚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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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招回生者或死者之魂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七八回:「漢中王親出南門招魂祭奠,號哭終日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七:「眾家鋪設齊備,動起法器,免不得宣揭大概:啟請、攝召、放赦、招魂,鬧了一回。」
《楚辭》篇名。史記屈原傳以為屈原所作,王逸《楚辭章句》以為宋玉所作。招魂對象有三說:屈原招楚懷王魂、宋玉招屈原魂、屈原自招其魂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指招回生者或死者之魂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牽靈魂。
招死人ê靈魂。
七日招魂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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