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舊更新,改掉事物腐舊不合理的部分使其更完善。[例]土地改革、行政改革
[反]因襲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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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去故更新。《後漢書.卷六一.黃瓊傳》:「覆試之作,將以澄洗清濁,覆實虛濫,不宜改革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革新、變革。把事物中舊而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、適合客觀環境的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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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
動
去舊換新,改掉事物陳舊不合理的部分使其更加完善。
政府提倡个行政改革﹝又讀gai24 gied5海 gai31 gied21大﹞,係愛做到便民。政府提倡的行政改革,是要做到便民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