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作證明的文書。舊時指官吏赴任所持的憑證,現則指學校給予學生的畢業或肄業證明文書。[例]一個進步的社會,不該只重視文憑,而忽略有實力與經驗的人才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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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舊時官吏赴任所持的憑證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二七回:「既無文憑,待我差人稟過丞相,方可放行。」
學校給學生學歷證明的文書。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六:「尋著了那個學吏,拏出吏部急字號文憑與他看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