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干高低、長短、強弱不同的樂音,依節奏上的一定組織關係連續奏出,稱為「旋律」。是構成音樂的基本要素,可以表現出音樂的內容、風格及體裁。[例]這首老歌旋律優美,令人百聽不厭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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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若干高低、長短、強弱不同的樂音,依節奏上的一定組織關係連續奏出。為英語melody的意譯。旋律是音樂的基本要素,可以表現出音樂的內容、風格、體裁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