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安撫遠方來的人,使其安居樂業。語出《論語.季氏》:「遠人不服,則脩文德以來之。既來之,則安之。」後指既然已經來了,就且安下心來。元.王實甫《西廂記.第二本.第二折》:「(末云)『既來之,則安之。』請書房內說話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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