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火點可以引起燎原大火。語本《書經.盤庚上》:「若火之燎于原,不可嚮邇,其猶可撲滅。」比喻小事能釀成大禍,或微小的力量,可以發展成強大的勢力。如:「雖然大眾並不了解目前的作法,但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,只要我們努力宣揚,前途一定是光明的。」也作「星火燎原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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