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「有目共睹」。見「有目共睹」條。01.宋.蘇軾〈論河北京東盜賊狀〉:「今數千里無麥、去將安往?但恐良民舉為盜矣!且天上無雨、地下無麥、有眼者共見、有耳者共聞、決非欺罔朝廷、豈可坐觀不放?」
參考詞語:「有目共睹」
此處所列為「有目共睹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睹、看見。「有目共睹」原意指凡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見。漢朝徐幹在《中論.卷上.貴驗》一文指出、做人說話要有信用。想要別人信任自己、則要少說多做、確實履行自己所說過的話。時日一久、事情就變得顯明;事實顯明、則只要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見、有耳朵的人都聽的到、豈可用不實的言辭騙人!後來「有目共睹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指事實極為明顯、眾所周知。如元代李翀《日聞錄》:「日月東出而西沒、有目者所共睹。」是說太陽和月亮從東邊出來西邊落下的自然規律、極為明顯、眾所周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