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字通行的寫法和本義的字形不同,原來的字形稱為「本字」。有別於假借字、俗字、別字等。如耑,為「端」的本字。《詩經.小雅.六月》:「薄伐玁狁,以奏膚公。」漢.毛亨.傳:「公,功。」可知功為本字,公為功的借字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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