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朝阮修常將銅錢掛在手杖頂端,手扶枴杖,步行至酒店,即以銅錢買酒暢飲。見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任誕》。故後世以杖頭錢代指沽酒的錢。唐.賀蘭進明〈行路難〉五首之一:「但願親友長含笑,相逢不乏杖頭錢。」《浮生六記.卷二.閒情記趣》:「同人知余貧,每出杖頭錢,作竟日敘。」也稱為「杖頭」、「杖頭資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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