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沾取不應得的利益。典出《左傳.宣公四年》。[例]對於王家的龐大財產,他意圖染指已久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春秋時,鄭靈公故意不讓大夫子公(公子宋)食黿魚美食。子公大怒,伸指於鼎中沾點湯,嘗了一下黿魚的味道即走。典出《左傳.宣公四年》。後用以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。唐.皮日休〈酒中十詠〉詩一○首之四:「開眉既壓後,染指偷嘗處。」元.陶宗儀《南村輟耕錄.卷二五.論秦蜀》:「夫鼎足之說始於蒯通。然通之說韓信,於此猶有漢之一足。當三國時而為是說,則獻帝無復染指之望矣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文)插人thàn錢ê tāi-tsì。
染指私肥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