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舉時代同年考中的人,互稱為「同案」,稱同案的父親為「案伯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「我因先生喫齋,倒想起一個笑話,是前日在城裡我那案伯顧老相公家聽見他說的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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