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條引證。《新唐書.卷一三二.列傳.蔣乂》:「會詔問神策軍建置本末,中書討求不獲,時集賢學士甚眾,悉亡以對。乃訪乂,乂條據甚詳。」
便條與收據的合稱。為收領物品而寫的便條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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