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時於道旁賣酒,以供行人下馬歇息解渴。五代周.王仁裕《開元天寶遺事.歇馬杯》:「長安自昭應縣至都門官道,左右村店之民,當大路市酒,量錢數多少飲之。亦有施者,與行人解乏,故路人號為『歇馬杯』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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