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「飲鴆止渴」。見「飲鴆止渴」條。01.《掃迷帚》第二四回:「若慮迷信一破、道德墮落、必以保存為得計、此又何異欲止渴而飲鴆、欲療瘡而剜肉?竟是自害自的勾當。」
參考詞語:「飲鴆止渴」
此處所列為「飲鴆止渴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據《後漢書.卷四八.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.霍諝》載、東漢霍諝、從小就顯露出與眾不同的才氣、年紀小小就通過了明經科的考試。十五歲那年、有人誣告他的舅舅宋光、說他擅自更改皇帝的詔書、於是被捕入獄、在牢中遭到審問拷打。霍諝寫了一篇奏記為他申辯、其中有一段說到:「宋光出身官宦之家、仕途平穩順利、現已位居地方首長的高位、品格也沒有什麼缺失。這樣的一個人、即使對於皇上的詔書有所疑慮、也會採用一種穩當的方式來解決、怎麼可能冒著死罪私下更改詔書?這樣的行為好比是一個飢渴的人、吃有毒的附子來止飢、喝毒酒來止渴、食物還沒進到肚子裡人就死了、所以不可能有人這樣做啊!」大將軍梁商看了以後便上書為宋光脫罪、霍諝也因此而顯露名聲。後來「飲鴆止渴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比喻只求解決眼前困難、而不顧將來更大的禍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