毀家紓國
猶「毀家紓難」。見「毀家紓難」條。
用法
01.《晉書.卷三三.列傳.石苞》:「今司徒位當其任,乃心王事,有毀家紓國,乾乾匪躬之志。」
02.宋.袁甫〈右史直前奏事第一劄子〉:「蠹國害民之人,藏富于私者,盡歸之于公。毀家紓國,自古有之。明白洞達,務在必行,皆可以佐收楮之用矣。」
03.清.錢謙益〈文華殿中書房辦事大理寺右寺右寺副汪鑣授儒林郎〉:「夫毀家紓國,大臣之有事;急病讓夷,君子之所貴爾。」
辨識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512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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