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搶劫維生的盜匪行為。《說唐演義》第五回:「做的是沒本營生,各處劫來貨物,盡要坐分一半。」也作「沒本錢買賣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