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未發育完全的胎兒因自然或人為因素,以致無法存活而從子宮排出的現象。[例]她因運動過於激烈而流產。
比喻計畫或事情因故中止。[例]這個改革計畫終因經費不足而流產了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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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懷孕未滿二十週,或體重未達五百公克即產下的不能存活的胎兒,稱為「流產」。也稱為「小喜」、「小產」。
引申為計畫或事情因故半途停止。如:「改革的計畫因有人抗爭而流產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動詞]流產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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