暫時停棺寺廟、墓園等地或暫時淺埋,以待改葬。《土風錄.卷一.浮厝》:「停棺淺土曰浮厝。」清.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.卷二一.灤陽續錄三》:「主人父子先後卒,二棺今浮厝佛寺,當借資來迎,並述遺命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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