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滔天之罪


滔天之罪

  1. 滔天,漫天。滔天之罪形容所犯的罪惡極大。宋.蘇軾〈呂惠卿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〉:「稍正滔天之罪,永為垂世之規。」明.羅貫中《風雲會》第四折:「據著你外作禽荒,內貪淫慾,滔天之罪,理合法更凌遲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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