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一種刑法。用燒紅的鐵器灼燙身體。《史記.卷三.殷本紀》:「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,於是紂乃重刑辟,有炮格之法。」裴駰集解引《列女傳》:「膏銅柱,下加之炭,令有罪者行焉,輒墮炭中,妲己笑,名曰炮格之刑。」也作「炮烙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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