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的一種刑罰。用燒紅的鐵器灼燙身體。《大宋宣和遺事.元集》:「至紂無道,寵妲已,剖賢人心,置炮烙之刑。」明.陸灼《艾子後語.大言》:「履癸強余牛飲,不從,寘余炮烙之刑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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