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爭執而相互控告。《漢書.卷二四.食貨志上》:「衣食足而知榮辱,廉讓生而爭訟息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:「小人爭訟,只要爭小人的妻,不曾要別人的妻。」也作「諍訟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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