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「物極必反」。見「物極必反」條。01.宋.朱熹《近思錄.卷一.道體》:「如《復卦》言七日來復、其間元不斷續、陽已復生、物極必返、其理須如此。」02.明.鹿善繼〈與孫相公書〉:「昨見王道長相說、一疏論閣臣分派票擬之、非謂軍國大事宜專責首輔擔當、已奉諭旨、此物極必返之機。」
參考詞語:「物極必反」
此處所列為「物極必反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《文子》一書作者文子、據傳為春秋時晉國人、大約和孔子同一時代、為老子弟子。《文子.九守》中講述:天地運行的自然法則發展到極限、就會朝相反的另一方轉化、過於自滿則會招致損害、像日月盈虧一樣、是不變的道理。古代聖明的天子待人謙沖和善不敢自滿、像容納百川匯注的谿谷、接受來自各方的批評及建言、功業和德行才能不衰退、這就是天道。另外在《文子.上禮》亦有相同的說法:天地萬物循環的道理發展到了極限、就會朝相反的方向轉化、過分盈滿就會有所損害。後來「物極必反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形容事物發展到極點、必然會轉向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