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東西還給原主人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五:「他不生兒女,就過繼著你家兒子,承領了這家私,物歸舊主,豈非天意!」也作「物歸原主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