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帝將臣子的奏章留在宮中,不批示亦不交給相關部門執行。《明史.卷二四三.列傳.馮從吾》:「陛下郊廟不親,朝講不御,章奏留中不發。」《鏡花緣》第一五回:「老夫自從嗣聖元年因主上被廢,武后臨朝,心中鬱悶,曾三上封章,勸其謹守婦道,迎主還朝,武后俱留中不發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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