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美國波拉公司於西元一九七七年所發明的瞬間可得電影,可於拍攝後九十五秒內放映出來。其製作與放映,是先以超八釐米攝影機拍攝,拍完後將相機內的膠片插盒插入背景放映機內,約經九十五秒後,便可自動放映出聲情並茂的彩色電影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