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,古代行政區域。社長稱一社之長,即今村長。唐.顧況〈田家〉詩:「縣帖取社長,嗔怪見官遲。」
社團的領導人。《紅樓夢》第三七回:「若要推我作社長,我一個社長自然不彀,必要再請兩位副社長。」
凡機關團體以社為名,其領導人多稱為「社長」。如報社社長、雜誌社社長等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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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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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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