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祖和先母。《詩經.周頌.豐年》:「為酒為醴,烝畀祖妣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故以之為酒,以之為醴,而進與先祖先妣。」
稱謂。尊稱已故的祖母。《後漢書.卷五.孝安帝紀》:「皇妣左氏曰孝德皇后,祖妣宋貴人曰敬隱皇后。」宋.歐陽修〈瀧岡阡表〉:「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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