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刻書多用棗木、梨木做材料,因此稱濫刻沒有價值的書籍,徒使梨、棗受到災禍為「禍棗災梨」。清.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.卷六.灤陽消夏錄六》:「至於交通聲氣,號召生徒,禍棗災梨,遞相神聖。」也作「災梨禍棗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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