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章制度、禮樂教化遭受破壞,道德規範、社會綱紀蕩然無存。《梁書.卷二五.徐勉傳》:「禮壞樂缺,故國異家殊,實宜以時修定,以為永准。」也作「禮壞樂崩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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