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,貴賤尊卑之分。義,行事之宜。廉,廉潔方正。恥,知善惡之別。禮義廉恥為古代提倡的四種道德規範,是治國的綱領。《管子.牧民》:「何謂四維?一曰禮,二曰義,三曰廉,四曰恥。禮不踰節,義不自進,廉不蔽惡,恥不從枉。」
民國二十八年,教育部定禮義廉恥為全國各校共通校訓。並明示禮為規規矩矩的態度,義為正正當當的行為,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別,恥是切切實實的覺悟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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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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