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執木鐸以施教,後稱執掌文教的官吏為「秉鐸」。清.李斗《揚州畫舫錄.卷三.新城北錄上》:「博綜經史,能括其義理之所在,善詩古文詞,于趙宋人文集最熟。秉鐸揚州,諸生徒執業問道者,日絡繹不絕。」也稱為「司鐸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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