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各省死罪人犯,至秋季由刑部覆核定罪,在秋後處決,稱為「秋審」。《六部成語註解.刑部》:「秋審:當時立即處斷,謂之熱審。其餘各案統請刑部核議奏明定罪,每年秋後處決,謂之秋審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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